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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王波报道)4月16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及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市国资委喜获“文明和谐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4月11日市国资委荣获市级“和谐机关”荣誉后所获的又一个殊荣。
自2005年11月成立以来,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委、市和谐办和市直机关工委的直接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以争创市级文明和谐单位为目标,以整章建制为抓手,以抓好“五大工程”(班子建设工程、队伍素质工程、机关形象工程、文化设施工程、文明和谐工程)、实现“四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群众满意型)、打造“五好队伍”(政治思想好、业务技能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完成任务好)、强化“六种意识”(责任意识、政策意识、创新意识、团结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为奋斗目标,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在全机关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市国资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做文明晋城人、建文明晋城市”为主题,以“夯实教育、丰富活动、培树典型”为抓手,动员全委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成绩,积极投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这场攻坚战,为开创晋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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