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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市国资委党委印发了《贯彻落实〈晋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5年市国资委机关及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晋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紧紧把握市委《实施意见》对市国资委系统提出的总体任务要求和中央《工作规划》精神,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与市国资委职能、职责和任务密切关联的构建、完善惩防体系的目标、要求及措施,要求以创新精神推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任务的落实。今后5年,市国资委机关和全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构筑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要通过切实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权力的运行;要通过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要通过认真开展纠风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纪律的严肃性。经过5年的努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市国资委党委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市国资委党委还将市委《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6类35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科室和配合单位。要求各科室和各监管企业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制定的《实施方案》,建立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建立常抓不懈的监督机制,建立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晋城市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