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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06-26



市属各监管企业:

  现将《2008年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2008年国资委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和企业改革发展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以企业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做好集中开展的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七个不准”规定专项活动。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案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使企业领导人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巩固和拓展先进性教育成果,注重运用正反典型和现代科技手段,增强教育说服力和感染力。广泛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树立“勤恳做事、干净做人”的廉洁从业理念,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氛围,使廉洁从业成为企业领导人员的自觉行为。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和勤俭办企业的意识,不断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各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企业主要领导要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划分目标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环环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责任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责任意识。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为总抓手,把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完善监管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各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结合企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积极协助党委(总支)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工作规划》,围绕本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不断建立健全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的各项监管制度、企业领导人员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

  3、强化责任追究。对于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履行书面签字程序。对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的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规范招投标程序,制止各种不规范行为

  以规范和监督企业技改项目、建筑工程、大型设备、大宗物资和原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工作为重点,加强监督,严格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1、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各企业要结合市国资委、市企廉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控股)企业招投标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好本企业具有可操作性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对于标的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需报市国资委备案,并派员监督,严格招标程序。

  2、强化监督。各企业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细化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法。坚决制止利用各种借口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领导人员干预、插手和操纵招标结果的,各企业纪委要及时提醒、制止或向市国资委纪委报告。对隐瞒不报、应公开不公开的采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对改制工作纪律的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改制改组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重要工作,涉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切实加强纪律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企业改制改组工作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是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具体要抓好以下监督环节和内容:1、对改制改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对改制改组方案制定和改制程序的监督检查。3、对企业领导班子和人员在改制改组中执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4、对企业管理层收购、持股及报批程序的监督检查。5、对改制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经济补偿金使用的监督检查。6、对执行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7、对职工反映的合理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深化厂务公开,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厂务公开是实现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也是企业民主建设的好形式。推行厂务公开是为了强化群众监督,是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因此,各企业在推行厂务公开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规范厂务公开内容。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社会保险金缴纳、规章制度制订以及民主评议、业务招待费使用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应及时公开。“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选举职工董监事情况,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及民主评议领导人员情况,规章制度制(修)订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应向职代会报告。

  2、注重收集职工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厂务公开后,应注意通过意见箱、职工座谈会、热线电话等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3、规范厂务公开时间。对有时限要求公开的内容要随时公开,需要职工参与决策的事项要事前公开,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公开。

  (七)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深入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问题,深入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产品质量、产品销售、物质设备采购、重大工程项目安排、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管理、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切实纠正效率低下、资金浪费等问题,要通过效能监察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和业务流程,促进企业减少环节、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八)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1、要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坚决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和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加强对企业“帐外帐”“小金库”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巩固治理成果,依法惩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2、要结合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大经济政策的实施、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主动深入到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利用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等措施发掘案件线索,掌握第一手资料,取得办案主动权。要认真执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注意通过查办案件,研究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整改对策和建议,完善规章制度。3、要重点查处违反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七个不准”的案件。4、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职工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稳定,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九)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高整体能力素质

  要紧紧围绕中纪委提出的提高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五种能力”的要求,切实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1、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组织本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丰富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2、要加强实践锻炼。要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这个目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实践锻炼,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3、要严格管理监督。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⑴、严肃政治纪律。对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在政治上高标准,严要求,使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头脑,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⑵、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严肃执纪,按照纪律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⑶、严肃生活纪律。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具有安于清贫,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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