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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酒类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7-12-21



    各县(市、区)商务局:
 
    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酒类市场的安全、稳定,让老百姓喝上放心酒,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酒类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元旦是法定假日,是人们购物、休闲、娱乐、旅游的重要节日,春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这一时期是酒类商品的消费旺季,也是保持市场稳定,社会稳定的重要时期。酒类商品作为全家团聚、朋友聚会、节日庆典时的必备佳品,其品质真假、优劣直接影响人们的节日气氛、身体健康,乃至社会和谐。而作为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一个特别重要大事的2008年奥运会将在年内召开,更增加了酒类商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酒类市场监管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念,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从思想上、行动上认识酒类产品安全、酒类市场稳定的重要意义。

  二、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大酒类市场稽查力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集贸市场、酒店、超市等重点市场和场所、国家和省级名优产品等重点品牌。同时,要加强对其它人员集中消费场所和散白酒的检查。杜绝假酒、毒酒流入市场。

  重点检查名优酒、畅销酒尤其是著名品牌的专卖销售网点,防止个别商家利用市场监管的空缺或不足,以次充好,欺诈百姓,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借以牟取暴利。同时严格检查酒类产品商标标识,对实际产地和标识产地不符的要坚决没收处理,以保护被假冒产品的知识产权,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要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无证经营、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有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单位,要严厉查处,决不手软。

  继续落实《酒类随附单》的使用情况,加大宣传、推广、检查、处罚力度,使广大的酒类经营者和消费者知道《随附单》制度的好处,自觉地使用《随附单》、自觉地查询《随附单》,真正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品进入市场。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认真对待群众投拆和举报,深挖制假售假的黑窝和暗流,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净化酒类市场。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制,做到安排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及时准确的信息沟通,绝不能漏报、瞒报、不报。对在节日期间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商务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对酒类违法放任、失察等行为要依法处理,并按照现行《山西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下力气搞好本次“两节”酒类市场专项监管工作,努力维护酒类市场稳定,为建立酒类市场安全体系打好基础,为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晋城市商务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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