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15日上午,市物价局紧急部署,连续召开了稳定城市客运票价和石油液化气、煤层气价格告诫会。会议强调各公路客运经营企业、石油液化气、煤层气经销企业要严格执行现行价格政策,春节、“两会”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涨价。会议要求,春运期间,铁路旅客列车票价不上浮,公路客运票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液化气、煤层气经销单位要在气瓶上粘贴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标明净重和价格,居民生活用石油液化气由现在的8元/公斤降为7.5元/公斤,即:10公斤装每瓶为75元,4公斤装每瓶为30元。违者将按新修改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晋城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