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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和改造

2007-10-28



一、事项名称:已建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和改造

二、许可依据:《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

三、许可条件:工程无使用价值,工程建设不合理等确实需要拆除和改造

四、数量限制:

五、办事程序:受理——审核——现场踏勘——批复

六、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申报材料:书面申请;②位置平面图

八、年检时间及依据: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补建或按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向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补建费

十、协办单位:

十一、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对照被许可确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实施后续监督管理。

十二、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后)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地道工程50米范围粉采石、爆破、伐木、取土;

(二)不得在地道工程和掘开式工程的安全范围内取土、埋设管道或进行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

(三)不得擅自拆除和改造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或改造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者予以补建或按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向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补建费;

(四)人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进出道路上修建建筑物。

在人民防空工程上部和口部附近新建建筑物时,须征得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加固措施,留出口部的疏散通道和防倒塌半径。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设施拆除

一、事项名称: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设施拆除

二、许可依据:《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三、许可条件:确实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警报

四、数量限制:

五、办事程序:受理——审核——现场踏勘——批复

六、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申报材料:书面申请;②位置平面图

八、年检时间及依据: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交纳补建费

十、协办单位:

十一、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对照被许可确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实施后续监督管理。

十二、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后)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战备需要建设、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方便条件,不得阻挠。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使其经常处于良好使用状态。禁止擅自搬迁、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确需搬迁的,须报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需拆除的,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交纳补建费。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一、事项名称: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二、许可依据:《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

三、许可条件:工程建设和设计一致

四、数量限制:

五、办事程序:受理——现场勘验——发证

六、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申报材料: ①申请材料;②本工程人防专用设备的合格证明书;③结建工程图纸。

八、年检时间及依据: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十、协办单位:

十一、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对照被许可确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实施后续监督管理。

十二、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后)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设计管理、定额管理、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图纸审核

一、事项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图纸审核

二、许可依据:《山西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章

三、许可条件:符合《人民防空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规定

四、数量限制:

五、办事程序:受理——审核——批复

六、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申报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依据、条件);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④涉及地下室的专业施工图;⑤签订人防设备的合同。

八、年检时间及依据: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十、协办单位:

十一、后续监督管理办法:对照被许可确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实施后续监督管理。

十二、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后)

 

 

     

 

 

 

 

  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全文:《山西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必须符合《人民防空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规定。小型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图纸必须报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图必须报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单位不得使用。

 

人防通信警报拆除与改造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法人

 

警报器位置

 

警报器数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警报拆除、报废原因

 

人防窗口受理审查意见

 

 

     

人防办审批意见

 

 

 

 

 

 

 

 

     

 

已建人防工程拆除与改造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法人

 

工程位置

 

工程等级及面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防工程拆除、改造与报废原因

 

人防窗口受理审查意见

 

 

      

人防办审批意见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法人

 

工程位置

 

工程等级及面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防窗口受理审查意见

 

 

 

 

      

人防办审批意见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图纸

审核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法人

 

工程位置

 

工程等级及面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防窗口受理审查意见

 

 

     

人防办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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