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晋城市农机局是晋城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农业机械、发展农机化事业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建制。根据晋市编办字[2005]104号文件精神,人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局机关现内设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生产指导科、农机监理所、技术推广站、项目试点站、试验鉴定站、服务网点管理科、农产品加工装备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核定人员总编制55人,现有正式在编人员52人,其中在职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7人。直属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市农机化培训学校和市农机研究所,校、所在编人员共18人,科级干部5人。
1、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战略、方针、技术政策、结构调整和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农机化发展规划、措施的建议,并具体组织实施。
2、担负农机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农机技术状态的检验、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农机操作人员的考核以及农机的安全监理、处罚违章作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机械化农业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收集、发布和反馈。
4、负责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选型、引进、研制、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机产品的适用性试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机产品的鉴定、质量监督,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发证。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农机鉴定检验标准、使用技术状态标准、作业质量标准、维修质量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
6、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对农业机械的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统筹安排农机化的专项投资,对农机化工程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
7、担负农机化科技的区域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开展农机化科普宣传。
8、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