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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张兰江 张育松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矛盾纠纷逐渐呈现多元化、复杂化、激烈化特征,为了充分发挥新形势下人民调解职能优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晋城市司法局通过深入调研、多方协调、整合资源,创建了“六级六步”大调解工作格局。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接轨,形成了“三调合一”的局面,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单打独斗的局面。《新华社内参》、央视国际、中央广播电台、《法制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中国平安网等新闻媒体对我市创建的“六级六步”大调解工作机制,“三调合一”构建和谐社会的经验进行了宣传报道。
经过实践检验,大调解工作成效喜人。近两年来,全市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 24716 件,是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1倍。防止纠纷激化632
件,制止群体性上访和群众性械斗 326 件。90%的村(居)委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1、大调解工作不断规范。
“六级六步”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各级调解网络,全市共建立各类调委会 2462 个,占应建数的 100%。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 85
个,村(居民)调委会 2325 个,企业调委会 64 个。全市建设规范化调委会1930 个,占调委会总数的78.4 %。共有各类调委会委员10950
人,实现了对全市各县区、乡镇的全面覆盖。通过建立十项大调解制度,调解程序更加规范,纠纷信息上报更加及时。
2、群众认同率不断提高。
“六级六步”大调解工作把我市的调解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发展平台,群众对大调解的信任度大大增强,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明显提高。全市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比以前提高了2个百分点,调解协议履行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3、调解员积极性不断提高。根据市委24号文件《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六级六步”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市司法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市级大调解经费,按照常住人口每人0.5元;县、乡两级大调解经费按照常住人口每人1元计算并列入财政预算。工资待遇的落实进一步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调解员不仅优质完成“规定动作”,还积极完成“加分动作”,人民群众对社会满意度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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