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领导在线
部门县区
社会大观
公共服务
国际大事
港台暸望
在线访谈
专题报道
 
   您的位置: 首页 >> 时事频道 >> 山西



山西:建筑单位开工建设前必须预存保证金
建筑
2008-07-04 10:17:10



 
 
    (据太原晚报07月04日)  
 
    昨日,山西省5部门联合下发《山西省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用人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必须预存工程造价规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发生时,保证工人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办法》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对象为:建设单位和在晋承揽工程项目的中央、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他中央、省属、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单位以项目为单位,按全部施工项目工程合同造价1%-5%不等的比例,预存工资保证金,其中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各承担50%。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他用人单位,预存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3倍的工资保证金。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发出 《预存工资保证金通知单》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须如实填报《工资保证金申报审核表》,经审核认定,到指定银行办理预存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一切就绪之后,建设主管部门才会颁发《施工许可证》给建设单位。

    一旦发生拖欠或无故克扣职工工资,有关部门会启用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给工人工资。用人单位要在一个月内等额补足账户资金。对未在指定的工资保证金专户按期预存或补存工资保证金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整顿,并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曝光。 (李 涛)
 

 【放大字体】  【恢复字体】  【缩小字体】  【我要打印】  【编辑信箱】  【 评论

  相关新闻
山西推进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开发商投保业主放心 2008-06-25 11:05:30
中国建筑拟发行不超过120亿股A股 2008-06-02 09:41:34
江堰二王庙古建筑群九成建筑在地震中垮塌 2008-05-29 09:57:32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