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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2008-01-18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管理主要的方针、政策。
  (2) 承办、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等区域与城市规划;按照有关城市规划分级审批规定,负责审查、审批有关城市规划。
  (3 )依法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重点工矿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构)筑物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工作,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证。
  (4)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5 )参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参与拟定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6) 对市辖县(市)的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管。
  (7) 负责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勘察设计资质的初审及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大中型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抗震加固管理及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9) 负责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档案管理。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部门及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会务、人事、党务、劳资、财务、信访、后勤、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各科工作。
  负责人: 高青定        电话:2066906


  用地规划管理科
  承办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的规划审批与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指导各县(市)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人: 朱居生        电话:2066915


  建筑规划管理科(兼建筑节能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行业管理与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组织大中型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与建筑方案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构)筑物(含临建)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及建筑节能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负责人:贾书苗         电话: 2028630


  市政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规划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环卫、消防、防洪、公交等市政设施场站与线网的规划管理,核发道路广场与市政公用设施的“一书两证”。
  负责人:李来屯         电话: 2066913


  执法检查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认定及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各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房的规划审批工作;处理因实施城市规划而引发的各类纠纷;指导县(市、区)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负责人: 王玉太        电话: 2066916


  环境艺术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道路街景景观规划管理;负责各类广告牌匾的设置审批;负责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公用电话亭、书报亭等的选址、定点的审批;负责监督城市主、次干道建(构)筑物主立面、色彩、周围环境的规划实施。
  负责人: 常建忠        电话: 206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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