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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晋城市政务公开领导组组成人员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
通知
2005-06-20 00:00:00



晋市厅字〔2005〕16号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晋城市政务公开领导组组成人员
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晋城市政务公开领导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晋城市政务公开领导组

  组 长:夏振贵(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石正民(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李富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冯建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成 员:梁宏堂(市政府秘书长)
      
      赵昌明(市纪委副书记)
      
      韩书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郭跃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向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樊 烨(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太(市总工会副主席)
      
      高福先(市经贸委主任)
      
      刘晋兴(市人事局局长)
      
      王克平(市财政局局长)
      
      闫培烈(市物价局局长)
      
      潘满库(市教育局局长)
      
      苏文秀(市建设局局长)
      
      李国继(市农业局局长)
      
      祁岩冰(市民政局局长)
      
      李 嵘(市计委副主任)
      
      成少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郭宗泽(市信息中心主任)
      
      李红庭(市纠风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302房间,电话:2198471)。
  
  办公室主任:梁宏堂(兼)
  
  副 主 任:成少平(兼)
        
        聂永平(市纪委监委纠风室主任)
             
        刘宇亮(市政府法制办)

  二、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务公开领导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市政务公开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检查考核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取消及规范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行。
  
  2、市纪委、监委: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违反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的责任追究工作和全市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事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3、市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政法系统的公开工作;负责追究政务公开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4、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奖惩;负责落实有关组织处理措施。
  
  5、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新闻媒体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介绍推广先进经验,曝光抨击突出问题。
  
  6、市总工会:负责全市厂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检查考核工作。
  
  7、市经贸委: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政策、招商引资项目及政策、企业管理审批(核)、企业技改项目资金投向使用等情况的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管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负责落实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8、市计委: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济结构调整及相关政策的公开;负责全市国家拨款建设项目和市内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审批、实施的公开;负责落实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9、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的公开;负责财政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开;负责组织推动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开;负责落实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0、市人事局:负责人事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政策的执行、审批、办理情况的公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奖惩政策及落实情况的公开;负责对政务公开中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组织处理。
  
  11、市物价局:负责收费事项标准及价格的政策、审批、监督公开工作。
  
  12、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校务公开工作。
  
  13、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公开招投标中心、房产交易中心等的建设管理工作。
  
  14、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乡镇政务公开、农村财务公开工作,规范农村财务公开。
  
  15、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村务公开中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综合指导、督促落实工作。
  
  16、市信息中心: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实施、管理工作。
  
  17、市法制办: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事项预先审核、备案等日常工作。
  
  18、市纠风办: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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