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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2008-01-21



  一、市委和谐办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构建和谐社会领导组的部署,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晋城的各项任务、措施,及时向市构建和谐社会领导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根据全市社会建设形势,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晋城的相关政策、规划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及时向市构建和谐社会领导组提出建议。
  (三)根据市构建和谐社会领导组的安排,承担对影响全市和谐稳定重大问题解决处理工作的督办任务。
  (四)根据市构建和谐社会领导组的安排,承担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晋城工作的考核任务。
  (五)总结交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晋城的典型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六)办理市构建和谐社会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社会事业建设管理室: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落实社会事业建设管理方面的各项任务、措施。
  2.接受并处理社会各界有关社会事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总结、推广全市社会事业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
  4.针对影响社会事业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进行督查。
  5.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和谐企业”、“和谐村镇”创建及考评工作。
  6.具体负责与市结构调整工程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工程办公室、社会保障工程办公室联系,及时了解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7.负责和谐办机关会议室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机关刊物的编辑事务。

  (二)制度规划与建设室: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规划与建设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落实和谐晋城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
  2.总结、推广全市制度规划与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
  3.接受并处理社会各界有关制度规划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针对影响制度规划与建设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进行督查。
  5.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建及考评工作。
  6.具体负责与市平安晋城工程办公室、环境创优工程办公室、体制创新工程办公室联系,及时了解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7.负责和谐办日常文稿打印、复印。
  8.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

  (三)社会关系协调室: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落实解决社会发展不平衡、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融洽社会关系的各项任务、措施。
  2.接受并处理社会各界有关社会关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总结、推广全市协调社会关系方面的典型经验。
  4.针对影响社会关系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进行督查。
  5.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和谐校园”、“和谐机关”创建及考评工作。
  6.具体负责与市人才强市工程办公室、文化建设工程办公室联系,及时了解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7.负责和谐办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财务和人事管理事务,印章保管、使用,文件收发等工作。
  8.负责和谐办办公会等会议议题收集、会务筹备,会议决定事项的整理、归档、督办等工作。
  9.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采购、管理等后勤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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