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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和办发〔2008〕5号
各县(市、区)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考评方案,加快推进和谐晋城建设,根据和谐山西建设推进会和省两办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省委考评方案
扎实推进和谐山西建设的通知》(晋办发电〔2008〕12号)精神,中共晋城市委书记与承担落实省委考评方案工作任务的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都签订了《晋城市2008年度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委要求签定责任书的县(市、区)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省委考评方案、履行《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职责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15日前报送市委和谐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落实省委考评方案和《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工作方案。按照省两办《关于认真落实省委考评方案
扎实推进和谐山西建设的通知》(晋办发电〔2008〕12号)、市两办《关于认真落实省委考评方案
扎实推进和谐晋城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和《晋城市2008年度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责任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台工作方案,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制定具体措施,把工作任务量化细化,逐级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任务和岗位责任制,按照省委考评方案列出的工作和指标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二、认真履行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条款内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市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落实专人履行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确保今年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和指标的高标准完成。
三、报送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责任人名单。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在通知下发后以附表形式将本地区本单位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相关责任人名单和工作方案一并报送市委和谐办。
2008年4月30日
附表:
______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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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及指标 |
权数 |
计量单位 |
目标值 |
年度和谐指数 |
年度考核得分 |
第一
责任人 |
直接
责任人 |
承办
科室 |
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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