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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95天以上;全市单位GDP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去年下降10%;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二、
具体工作任务。(一)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工程”。1、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2、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3、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4、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治。5、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二)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晋城环保行”活动,重点围绕“蓝天碧水工程”和创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自动监测系统或变更数据的行为,要从重处罚。对于那些管理不善,偷排超排,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要采取“三停”措施,即:停贷、停电、停运。对违法建设项目查处不力的县(市、区)及重点行业采取“区域(行业)限批”措施。(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全市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沼气、桔杆气化工程。积极开展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四)征收排污费。全市征收排污费5050万元,其中市局完成3000万元。
三、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行风建设。
晋城市环保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