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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和谐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通知》和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和谐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在全市物价系统中努力形成优质规范、廉洁高效、文明和谐的行业新风,全市物价系统将积极参与文明和谐行业竞赛活动,并作如下承诺:
一、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紧紧围绕“五比”、“两推动”,在全市物价系统大力开展文明和谐行业竞赛活动,不断提升物价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水平。
二、所有价格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以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四、充分发挥价格管理的职能作用,通过涉农价费公示、城乡居民收费公示、不断深化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差别排污费改革等措施。为城乡居民和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在此基础上,今年要重点解决教育乱收费,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
五、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要做到:用语文明、态度和蔼、清正廉洁、办事高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我局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2198766。
晋城市物价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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