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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晋城两会
2008-04-24 10:58:00



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08年4月24日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蔚新旺院长所作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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