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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晋城两会
2008-04-24 10:59:07



    ——2008年4月23日在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蔚新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司法职能,创新司法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934件,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1300余(件)次,处理省法院、市人大、市信访联席会议交办案62件。监督和指导各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8043件。

    一、服务大局,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

    (一)依法惩罚刑事犯罪

    中院审结刑事一审案60件133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47人,占35%;审结刑事二审案244件505人。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结刑事一审案1321件。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审结上述案件219件475人。严惩爆炸、交通肇事、贩卖毒品、寻衅滋事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审结上述案件52件129人。依法惩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4件5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29件29人。

    注重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进行赔偿,有立功、自首等悔改表现的28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坚持文明司法,继续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和裁前公示制度,严格暴力犯罪的减刑假释条件,全年审结减刑假释案547件。

    加强大要案审判,强化办案的社会效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城区苗匠 “3·18”矿难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我院仅用19天时间审结并进行了宣判,为我市整顿矿业安全生产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全国法院的典型案例。泽州县大东沟镇坪头砖场工头柴新山等将农民工殴打致死,我院受理后,依法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柴新山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妥善化解民商、行政纠纷

    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市中院审结民商事一审案41件,审结民商事二审案518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4621件。妥善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中院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101件,劳动争议、相邻纠纷及权属、侵权案260件。以发挥司法职能,维护社会诚信为落脚点,共审结借款、租赁、建设工程承包等合同纠纷案198件。加强企业改制、破产案件的审理,共受理企业破产案7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结行政一审案18件,行政二审案19件,非诉行政执行案26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审结行政一审案45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220件。坚持监督、维护、协调相统一的原则,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加强指定管辖、异地审理、案件协调等新措施,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协调官民关系的司法职能。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市中院拓宽执行工作思路,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国家威慑机制建设,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执行工作纳入到综治目标考核范围。首次开展了对被执行人共有财产进行析产诉讼,解决共有财产执行难问题。首次开展了执行救助金尝试,为保护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增添了新途径。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通过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对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限制或禁止其融资、置产、出入境、高消费等活动。2007年我院受理执行案79件,执结64件,执结率81%,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金额1.33亿元,同比增长1.5倍。基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2802件,执结 1820件,执结率65%,执结标的金额1.59亿元,同比增长15%。

    (四)深化审判监督制约机制

    2007年,我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判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制定了《案件评查和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考核、追究新机制。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统一归口审查立案,全程跟踪管理,审限监控,全年跟踪监督各类案件1107件,催办889件。制定了《上诉案件流程办法》、《案件退费办法》,规范了诉讼文书流转程序和退费程序,提高了案件流转效率。成立了新闻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院长、庭长对案件的把关作用,认真落实院长办公会议监督制度,改革院办会监督方式,分设刑事、民行两个组开展监督,提高了案件监督效率。充实审委会力量,改善人员结构,强化审委会的审判指导功能。去年,院长办公会共监督个案363件,审判委员会共研究案件200件,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监督,通过申诉听证、提级再审和再审调解的方法,提高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质量,全年审结再审案件63件,使确有错误的案件得到及时纠正。强化审级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与管理的决定》,规范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通过业务会议、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性文件、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报告等方式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提高办案水平。今年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7%,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降低7个百分点。

    二、关注民生,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完善

    (一)畅通便民诉讼渠道。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去年市中院对立案大厅进行了改建装修,设置了导诉台、候庭室,强化了一站式服务功能。继续完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等制度,加强诉讼指导,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格按照下调的标准核算,实行银行代收、全额上交财政。全年收缴诉讼费同比虽减少了54%,但我们不放松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全年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93037元。各基层人民法院也严格按照新收费办法收费,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30余万元。

    (二)强化诉讼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我院开展了“促进司法和谐,争当调解能手”活动,陵川法院建立“茶座调解室”,沁水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和判后释疑活动,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推行刑事自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办法,推进执行和解新措施。探索行政诉讼协调解决新方式,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相对人和行政机关达成和解,自愿撤诉。2007年,我院民商事二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3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29件,非诉行政审查通过协调达成和解后撤诉的占44%,执行案件采取和解方式执结的达14%。基层法院民商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41%,同比提高了8个百分点。

    (三)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信访预约接待、信访值班制度,开展信访案件调卷交叉审查和听证制度,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继续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承办业务庭初访责任制,上下法院联动制,信访责任追究制和通报制度,建立上访老户案件调处档案,全力配合全市集中清理涉法信访历史老案调处工作。经过努力,我市涉诉信访案件彻底罢访和基本罢访率达70%。信访工作出现涉诉赴京上访案件全省中级法院数量最少的局面,信访处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三、强化素质,司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一)加强队伍建设。过去的一年,市中院认真组织开展了贯彻十七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牢固树立司法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干部使用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任免调整科级干部34人次,增加全额事业司法警察编制10名,为全市法院10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请初任法官资格,为91人报批评定法官等级和法警警衔。狠抓业务培训,全市法院315名法官参加了国家、省、市法官培训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64名书记员参加了岗前培训,法院队伍中又有7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法院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诫勉谈话、领导述廉等措施,开展了以重点案件、工作秩序和警车管理为重点的廉政督查,全市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9人。一年来,我院涌现出“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省级青年文明号”、“市十大法治人物”、“市十大爱岗敬业模范”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法院共有5个集体27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

    (二)创新司法安全保障机制。针对司法警察队伍编制严重不足,司法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我们在全省范围内首创成立法警预备大队,将全院40岁以下具有一定体能素质的同志组织起来,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与正式法警一道,承担起庭审安全保障、警卫、死刑执行等重大任务。今年3月,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现场会在晋城中院召开,我院作为法警支队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介绍了经验,受到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鉴于当前全国时有重大刑事被告人脱逃等情况,我们提出安全第一的理念,全力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先后投入数百万元,大力加强司法保障硬件建设。配备了防弹囚车、执行死刑警用车,购置了单兵作战的防弹防暴设备,修建了现代化的枪械库,分设了刑事案件被告人专用通道与旁听区出入通道,实行重大刑事案开庭区全封闭。加强监控、值班制度,严格枪支弹药、警车使用、诉讼证据、卷宗、机关财产和信息安全管理,保证了机关秩序和诉讼活动的安全运行。

    (三)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贯彻文化建院的工作思路,打造“学习型法院”,加强文明和谐机关创建工作。成功举办了晋城市法院系统首届文化艺术节暨第四届“天平杯”文艺汇演。成立了春天合唱团、清风读书社、丹河游泳队以及摄影会、书画社等14个文化活动小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活动。新建了标准化的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建成了多功能法警训练馆、搏击训练馆等技战训练场所,丰富了干警业余生活,凝聚了人心,提升了法官职业理想和精神追求。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中院认真贯彻监督法,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市委、人大报告,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决定。就审判工作监督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作了书面报告,虚心接受评议监督。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去年所提的2件建议案已全部办结,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向人大报送开庭公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判,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执法调研,通过赠送《人民法院报》等报刊,致人大代表公开信等方式,报告法院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人大意识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市法院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上级法院依法指导,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干警公正司法、拼搏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关心、理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困难和挑战。一是法官断层问题较之去年更为严重。我院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25人,法官只有80人,35岁以下仅4人,50岁以上占43%。法官中包括院长等从事管理的人员,一线法官不到50人,五年内还将有12名法官退休,届时法官人数将下降到60余人。 2006年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下,给5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内部事业编制人员解决了行政编制,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员,完全符合法官法,但在公务员登记时被有关部门暂缓登记,致这些同志不能评定法官等级,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我院自2000年至今未向社会公开招录过一名法官,而在这八年中,司法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民事行政案件成倍增加,信访工作量数倍增加,因人力不足新增业务难以开展,特别是面对新时期的信访形势,中院没有足够的人力加以应对。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也很严重。有三个法院35岁以下的法官在2人以下,有三个法院40岁以上的法官占到了80%以上,高平、沁水法院50岁以上的法官占到了40%以上。二是无期、死刑重大刑事开庭审判存在安全隐患。中院每年有无期、死刑等重大案件60件左右,2007年以前,依法每案开庭两次。2007年1月后,死刑案件增加二审开庭,使原来开庭的数量几乎增加一倍,每年达200余次。被告人分别羁押在六个县区的看守所,而且每案人数不等,或一人、几人、十几人,押送、值庭等安全工作全部由中院法警队负责。而中院法警队因编制原因,只有正式法警9人,“临时”法警10人。2007年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下,市政府决定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并在当年第一批给法院增加10名法警事业编制,现正在办理中。因法警人力不足,涉暴、涉黑重大案件审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迫切需要增加法警力量。三是人民法庭建设进展缓慢。全市22个人民法庭中,仍有6个租借房屋办公, 3个没有办公场所,12个不能组成合议庭。四是法院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当前司法正处于改革时期,新的司法理念与传统的做法相互冲突,怎么改,步子有多大,我们还没有把握好,面对法官断层、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现有人员参差不齐的现状,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与法官职业化要求差距很大,一些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不高,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法官职业作风和职业形象不好,甚至个别法官滥用审判权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社会形象。对于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依靠市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司法安全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全面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晋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案件质量为核心,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紧紧围绕平安晋城、和谐晋城建设,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职责,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坚决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围绕全市发展工作大局,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突出任务,主动服务,自觉服务,妥善审理涉及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维护诚信、有序的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结合《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律的实施,切实做好各类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行政审判,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稳妥处理行政争议案件,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继续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实体权益。继续规范立案信访和再审工作,以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为契机,确保申诉、申请再审和执行制度改革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继续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办案责任追究和违法违纪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切实落实改善民生的要求,在依法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加强诉讼指导,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全面加强司法调解,积极开展民事调解、执行和解和行政协调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二、以司法安全为保障,确保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两级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的同时,要继续高度重视法院的司法安全工作。特别要做好庭审安全保障工作。要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加强交通、通讯和警械装备建设,加强值庭、押解等方面的警务保障,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执行安全保障工作。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加强与基层党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做好保密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车辆、枪库、档案、庭审活动等重要岗位和环节的安全保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增加法警编制,强化司法警察力量,努力建立一支装备精良、保障有力的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保证不发生恶性事件,确保司法安全。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高司法水平。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职业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行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形成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正视法官断层和法警编制不足的问题,认真研究司法人事体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配合,留住人才,引进人才,努力解决法官断层、司法警察严重短缺等法院人事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人才兴院战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创新教育、培训和激励学习的措施,扎实有效地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要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届的监督。严格审判纪律,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坚决予以追究;对滥用审判权、执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办;对徇私舞弊,损害法院形象的害群之马坚决予以清除。

    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筑牢维护稳定的重要防线。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加强审级监督,注重案件发回、改判中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案件专项检查,注重发现、研究、总结基层审判中的共性问题,确保在全市范围法律适用的统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基层队伍素质。积极作为,协助党委抓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理解支持,解决好基层法官断层问题。积极呼吁,努力解决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在人员配备、经费、物质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2008年,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开通与省高院的二级专网,实现与省高院审判信息流程的数据共享,争取实现与部分基层法院的三级专网互联,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艰巨,历史赋予人民法官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谱写晋城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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