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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张培报道)在7月23日召开的全市组织系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会议上,市委组织部专门就做好迎接全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据悉,省委对这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组织部专门下文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任泽民专门就此作出强调。
此次检查将紧紧围绕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地方换届工作,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从2005年7月以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三个规定”以及市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情况。
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看能否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在预防和惩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上是否采取有力措施,在本地本单位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满意,特别是对近两年提拔的干部是否认可。
二是学习宣传情况。主要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5+1”文件、《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和省委“三个规定”、市委“工作程序”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采取了哪些措施,收到了哪些效果,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是否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重点检查党政“一把手”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的学习情况。
三是贯彻执行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拔任用干部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是否存在简化、变通、违反程序的情况。特别要抓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认真检查。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时是否对会议情况作了详细的记录;在任职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是否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是否存在降格以求、超职数配备干部、变相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换届工作期间,是否存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突击进人、突击花钱的问题。
四是制度建设情况。主要看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中形成了哪些配套制度,采取了哪些措施和办法;在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方面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方面是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行为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和经验,存在什么问题;在完善文件规定和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有何建议等。
五是自查自纠情况。主要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是否按照晋市组通字[2007]34号通知要求,对近两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归卷。
六是群众举报的查处情况。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信访举报是否重视,处理是否恰当,受理举报工作是否及时到位、不拖、不压,相关材料存档是否及时规范,存在哪些问题。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冯建平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的要求,抓紧时间,严格自查,认真准备。市委组织部拟于8月10日左右对各县(市、区)委、各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全市各县(市、区)委、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活动为有利契机,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