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探索和建立村级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7]3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考试录用一批乡镇公务员和乡镇团委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
5、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6、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录名额
全市考录名额共计43名,其中乡镇公务员34名,乡镇团委书记9名(具体考录名额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农村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乡镇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村干部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得到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的资格:
1、在职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3年以上。如连续任职时间不够3年的,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时间与连续担任村“两委委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村主干期间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报考乡镇团委书记的资格:
1、在职的村干部,且任职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包括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
2、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8月13日8时开始,到8月15日18时截止。
(二)报名地点:在全市六个县(市、区)各设一个报名点。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城区: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委区政府办公楼217房间)
联系电话:2022943
泽州: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县政府办公楼424房间)
联系电话:3031517
高平:高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委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5231227
阳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县政府办公楼407房间)
联系电话:4239351
陵川: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办公楼320房间)
联系电话:6202566
沁水: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前楼114房间)
联系电话:7021683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本人先到所在乡镇党委办公室领取《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好后,经村党组织、乡镇党委逐级审查,签注意见后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5张。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和自身情况,报考全市范围内任意一个招考职位,但无论报县内或县外的职位都要在本人现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考录资格,并追究相关资格审查责任人的责任。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07年8月23日—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4、每个招录职位原则上报考人数要达到5人,方可进行笔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
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只考综合科目一门。主要内容包括: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哲学、政治经济学与市场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史与党建);
2、公务员管理基本知识(公务员法、行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3、综合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战基本知识、国情省情知识、文秘及应用文基础知识、现代科技基础知识、法律常识);4、行政职业能力(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语言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
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8月25日上午8:30—11:00。
(二)面试。参加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录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笔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六、考核和体检
考生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计算。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考录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女村干部。
体检: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
七、录用和待遇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由市招考领导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所在乡镇、村进行为期7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乡镇团委书记,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公务员资格。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乡镇团委书记应在乡镇工作,不得兼任原职务。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乡镇团委书记享受科员待遇。
本《公告》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356--2198559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晋 城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八月十日
附:乡镇公务员和乡镇团委书记考录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