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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4日至3月30日,我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
接有效报警1093起,其中刑事案件94起,治安案件217起,交通 事故类报警200起,群众求助160起,其它报警407起,投诉10起
,火警5起。刑事案件中危害严重的案件6起,入室盗窃案件22起 ,公共场所盗窃22起,盗窃摩托车案件36起,盗窃自行车3起,
抢夺1起,其他4起。
清明节前后是居民扫墓、祭祀的高蜂期,警方提醒广大人民
群众,清明祭扫一定要绷紧“防火弦”,在祭扫时不要乱扔乱丢 烟头,祭扫完毕后应确保余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千万不要
因麻痹大意而酿成火灾;避免在树林、草荒地附近焚香烧纸、燃 放烟花爆竹;最好携带铁锹、水桶等灭火物品,以防疏忽造成突
发着火;倘若不慎引发火灾,切勿慌张,切不可盲目逃离现场, 可充分利用身边可以灭火的物品进行扑打,并及时拨打电话报警 。
当前,返乡扫墓的人流、车流短时间内聚集将形成交通高峰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勿搭乘货车、拖拉机、农用车、机动三轮 车等非客运车辆,摩托车及客车要在规定人数内载客,避免发生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晋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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