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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1日至4月6日,我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报警1063起,其中刑事案件72起,治安案件212起,交通事故类报警219起,群众求助150起,其它报警394起,投诉5起,火警11起。刑事案件中危害严重的案件5起,入室盗窃案件19起,公共场所盗窃11起,盗窃摩托车案件14起,盗窃汽车2起,抢夺2起,其他19起。
目前全市社会治安平稳,刑事、治安案件发案同比下降。但入室盗窃和公共场所盗窃仍为发案重点。警方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外出或休息时要将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以及各类首饰放在安全位置,邻里之间也要相互关心、守望相助。春季正是人们踏青出行的季节,警方提醒广大居民,无论是自驾游、随团游,还是就近散心,都要保管好财物,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不要到偏僻、危险地带“寻找刺激”,个人物品要放置到自己目光能及的范围内。同时,出行时不要“图便宜”而跟随没有资质的旅行社,不要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故障车”以及无牌无证车辆。
春季防火形势依然严峻。警方再次提示市民用火安全不容忽视。城市居民要注意检查家中各种电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对隐患部位进行检修更换,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农村居民特别要注意山林防火,在进行春耕播种时不要将明火携带至山林,尤其是不要随意丢弃烟头、不点火烧荒。
晋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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