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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 06月04日)
新华网南昌6月3日电(记者陈春园)从今年开始,江西省交通部门将从补助机制、奖励政策、组织领导等方面采取措施,推进农村改渡建桥步伐,规定农村渡口改渡建桥的资金原则上按省50%、市20%、县20%安排三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政府负责筹措。
江西是个河流湖泊众多的省份,为消除渡口安全隐患,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从2004年开始,江西省就启动了农村渡口改渡建桥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经建成改渡建桥项目90个。
到2010年底,江西全省还将新建621座桥梁,撤销800个农村渡口,使除大江、大河、大湖、水库外的农村渡口基本实现改渡建桥。江西省交通厅在2008——2010年三年里,每年安排7亿元贷款,用于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为鼓励各地加快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建设,江西交通部门对列入“十一五”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建设规划,并在2010年以前完成的项目实行奖励。其中在2008年底前完成的按省、市、县三级总补助标准的10%给予奖励,2009底前完成的按8%给予奖励,2010年底前完成的按6%给予奖励。此外,对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的有关税收予以优惠,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费用给予免收。
根据改渡建桥计划,今年江西将新开工159座改渡建桥项目;明年,全省立项并开工建设改渡建桥项目桥梁143座。目前,计划今明两年开工建设的桥梁全部落实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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