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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活动
吉林
2008-06-05 11:00:03



   (据新华网 06月05日) 
 
    新华网长春6月5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日前通过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其中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等活动。

    吉林省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地方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同时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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