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至4月20日,我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报警1030起,其中刑事案件47起,治安案件202起,交通事故类报警236起,群众求助168起,其它报警370起,投诉6起,火警1起。刑事案件中危害严重的案件4起,入室盗窃案件12起,公共场所盗窃8起,盗窃摩托车案件15起,盗窃汽车1起,抢夺2起,其他5起。
临近五一,出行游玩的人数增多,是各类侵财性案件的高发期。警方提醒市民出行需注意防范以下案件:一是交通站点及周边地区扒窃案件。在车站等地候车时,要将贵重财物贴身保管,购票、检票、登车登船时,要自觉排队,创造良好的秩序,避免在拥挤中财物被盗。上车后,应将贵重物品放置于自己控制范围之内,防止被盗。二是骗人上车实施抢劫的案件。如需乘坐长途客运车辆时,务必在站内售票处购买正式车票,乘坐合法交通工具。市民在车站、长途客车临时停靠点候车时,对陌生人提供的便车、顺风车以及低价位车,要保持警惕,防止被骗、被抢。三是防范撬砸机动车案件。选择自驾游的朋友务必注意行车和车辆的存放安全。如遇险情,要及时报警,并尽量描述自己所处的位置或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晋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