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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警情提示(4月28日至5月4日)
警情提示
2008-05-06 10:12:33



   4月28日至5月4日,我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报警1256起,其中刑事案件65起,治安案件198起,交通事故类报警294起,火警6起,群众求助183起,其它报警493起,假警17起 。刑事案件中危害严重的案件4起,公共场所盗窃6起,入室盗窃案件13起,盗窃汽车1起,盗窃摩托车29起,其它刑事案件12起。

    五月一日至三日,全市公安机关启动了全警大巡逻、大防控机制,接警量有效下降,为全市人民提供了极大的安全保障。

      当前,进入夏季,街面违法犯罪为易发期 。警方提醒:要防范公共场所摩托车被盗,在商场、广场等闹市区要尽量将摩托车锁好后停放在 有人看守的存车处,如为免费停车场,切记上好车锁,启动安全装置,不要随意摆放后离开;要防范街面被抢,市民携带大量现金出行时,不要将钱随意外露,在银行存取现金时要防范被人盯梢,女性在夜间尽量不要单身出行,严防不法侵害。

     5月4日,晋煤集团职教中心家属区发生一起私制雷管引发的爆炸案件,三人受重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任何非法制造、储存、买卖民爆物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非法民爆物品害人、害己、害社会,广大群众要远离非法爆炸物品,要积极举报非法使用、制造、买卖、储存民爆物品的行为。

                  晋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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